[247] Memory #12:肇事逃逸就差一點
以前騎摩托車上班,需要經過台北橋(就是那個有名的機車水洩坡)。有一回下橋後遇紅燈急停,突然間轟隆一聲,我倒地後起身發現被人從後面撞上。正要開罵,發現地上有血。檢查身體,我沒事。原來是對方小腿肉裂開一塊,正大量出血。
我趕緊扶他到路邊躺著,「移動摩托車」好讓他把腳架高,然後用毛巾由大腿處綁住,試圖止血。(電影看多,亂弄一通)。那天剛好手機忘了帶,對方也沒手機,趕緊衝到附近的便利商店,叫他趕快叫救護車。對方反應不及,我好像大聲罵「人要死了啦,快打一一九!」,然後回頭去壓對方的動脈處。
救護車來把對方載走。我心跳還沒恢復正常速度,腦袋不清不楚,摩托車後擋破了,其他無大礙,我就「騎車回家拿手機」以拍照自保。回到現場,咦?不是應該有警察嗎?怎麼都沒人來?跑到對面不遠處的警察局詢問,他說沒收到通報,交通事故不是他們處理的。然後反問我:「你沒待在現場等警察?」
這才知道事態嚴重—我有可能被判定「肇事逃逸」。趕緊詢問警察,能不能查到救護車將對方送到哪裡去,查不到。我直覺是送到台大醫院,連忙趕去。果不其然,對方跟父親在急診室,已經接受治療,而且警察也來過,做了筆錄。
發生車禍,即使是小擦撞,在警察來之前,千萬不要離開現場。否則是冒著「肇事逃逸」的風險。
可是,做筆錄時,我不在現場,不知道他們講了什麼,有沒有對我不利的地方?我索性直接問對方,警察有沒有要我到案說明?對方算「古意」,拿出警察開的單子,表示結案。他說是他沒留意紅燈,煞車不急撞上我,本來就是他的錯。我又幫忙叫救護車、止血,謝謝都來不急了,怎麼會做對我不利的筆錄。
這件事發生在十多年前,看起來對方是真心的。我的車子雖沒大礙,但後車擋掉下來,怎麼我沒有索賠?因為可以預期所花費的時間,跟獲得的賠償,不成比例啊。我還沒有笨到為了那幾千塊錢勞心勞力,浪費時間。
你呢?同樣的場景讓你遇到了,你會怎麼做?
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故事,不知道那位撞人結果自己受傷的兄台,之後的人生起了什麼變化?